西宁04 资质认证流程
发布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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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联合澳华是专注于资质认定CMA的咨询公司
依法设立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包括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检验检测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经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登记、注册文件,其登记、注册文件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表述,不得有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诸如生产、销售等经营项目。
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的法人单位应为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该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法人单位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时,应提供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和法人授权文件。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对最高管理者进行授权。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注:“同等能力”指需满足以下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检测和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如果学历或专业不满足要求,应有10年以上相关检测或校准经历,并持证上岗,不得在两个机构从业。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03申请材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表
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2-3份)
质量手册(1套)
程序文件(1套)
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各1套)
其他证明文件
04资质认证流程
05现场审核流程
召开预备会议-评审组长在现场评审前应召开全体评审组成员参加的预备会。
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主管和检验检测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审组介绍评审组成员,宣布审核目的、依据、范围、原则、范围、涉及部门和人员,听取申请单位情况汇报。
现场参观-评审组对现场实验区域进行参观、交流、提问,听取机构现场介绍。
现场审核-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评审组通过安排现场试验、现场提问、调阅记录和报告、现场座谈、现场考核等方式对机构进行进行技术能力确认。
评审沟通-评审组召开内部会议,对现场审查情况进行汇总,确定评审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出不符合项和整改要求,并同申请人对评审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末次会议-评审组召开末次会议,宣布评审结果,宣读不符合项,申请单位在审核报告上签署意见,现场评审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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